第271章 接风洗尘(1 / 2)

韩魏赵三家分晋后,军政各方面仍保留着晋国的制度。

军队中地位最高的称为“中军将”,意为“中军”之将。

辅佐“中军将”的是“中军佐”。

大军还分为左路与右路,但晋朝不称左右军,而叫上下军!

因此还有“上军将”及辅佐的“上军佐”,“下军将”及辅佐的“下军佐”。

这六个职位是韩军中地位最高的,掌控这六人,就相当于掌控了整支军队。

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,加上高景鼓动其他官员上奏,韩王最终还是将“中军将”的位置,交给了章邯。

但同时又将“中军佐”的位置交给了四公子韩宇的义子韩千乘。

其余四个职位由章邯自行任命。

“有把握吗?”

退朝后,高景与章邯并肩而行,低声问道:“要不要我帮你调走韩千乘?”

章邯笑了笑,道:“上卿不必多虑,章邯有把握!”

“那好,你自己注意分寸。”

高景没有强求,沉默片刻,突然问道:“你觉得我现在跟郭开有什么区别?”

郭开出卖的是赵国,而他高景现在不也等于在出卖韩国?

章邯停顿了一下,正色道:“末将看得清楚,这段时间亲眼所见,韩国百姓有了变化,变得更有生气,他们依旧劳作,但神情却完全不同

末将说不清原因,但敢断言,右相心系百姓!”

高景微微叹息。

章邯犹豫了一下,又补充道:“右相还是秦国的上卿!”

“行了,我还用你来安慰?”

高景忍不住笑了,道:“缉捕司有人接手吗?推荐一个,若没人,我就让黑白玄翦去了!”

章邯想了想,道:“末将需要带人接管韩军,右相随意安排便是。”

高景犹豫片刻,还是开口说道:“等你接管边军后,请下令,父子都在军中的,父亲回家;兄弟同在军中的,兄长回家;没有兄弟的独生子,回家奉养双亲……”

章邯微微一震,深深看了高景一眼,没再多言,只是行礼道:“喏!”

变法所需的政令已安排妥当,只待新任命的官员去执行。

就像一棵树,高景已经种下,只等它生长。

但眼下还有一个问题,新法需要一个人来推行。

司寇,韩非!

高景没有回右相府,也没有去紫兰轩,而是随意走到韩非那里。

韩非身为韩国九公子,住所简陋,仅是一处小院。

门前连个护卫都没有。

高景径直走入,来到韩非所在之处。

韩非正拿着一卷竹简,见高景来了,特意转身背对。

高景忍不住笑道:“咱俩谁大?竟这般孩子气?”

韩非冷哼一声:“右相大人把韩非辛苦编写的法典改得面目全非,现在又来做什么?”

“没办法,谁让你的新法动不动就割鼻、去势、剜肉……什么车裂、磔刑、腰斩……我看了害怕!”

高景走过去,直接从韩非手里拿过竹简看了起来。

韩非冷哼道:“不这样,怎么让人畏惧?各国刑罚都是如此!”

高景惊讶道:“李悝的法令……连圣贤庄都没有,你居然还有?”

韩非还在生气,但片刻后忍不住了,略带炫耀道:“当初申不害带到韩国的,一直保存在韩 室中,当世仅存!”久。

李悝,出身魏国,是魏文侯时期的国相。

他在任期间,在魏文侯的支持下,汇集各国法令编纂了《法经》,被当时称为近几十年最全面的法典,据说后来商君卫鞅在秦国为相时推行的《商君法》,很大程度上就是借鉴了李悝的《法经》。

《法经》共分《盗》、《贼》、《网》、《捕》、《杂》、《具》六篇。

当时,偷窃他人财物称为“盗”,杀人作乱称为“贼”,因此,《盗法》是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;《贼法》则是维护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。

此外,《网(囚)法“六五七”》是关于审判与判案的法律;《捕法》是关于追捕罪犯的法律;《杂法》是关于惩治狡诈、翻墙、、、等行为的法律;《具法》是规定定罪与量刑通用原则的法律——相当于刑法总则。

这部法经,正是李悝制定《法经》的依据和基础。

《法经》,也就是李悝在担任魏国宰相时推行的法令,某种程度上说,它也是随着时代发展的。

“好!”

高景看着手中的竹简,忍不住说道:“‘定分止争’,李悝总结得好啊,这才是所有法令的根本目的!”

当年法家“势”派的慎到先生曾打过一个比喻:一只兔子跑动时,百人追逐;集市上有许多兔子,却无人理会。并非不想得到兔子,而是因为那些兔子的所有权已经明确,不能再争夺,否则就违反法律,会受到惩罚。

这就是“定分止争”!

见高景谈起“法”,韩非忍了又忍,终究还是忍不住,道:“我更喜欢《法经》中反对礼制的部分!”

周朝的“礼制”,本质是“世卿世袭世禄”,说白了,就是贵族阶级垄断经济与政治权力的制度。

儒家圣人孔子虽然打破了贵族对知识的垄断,但自己却提倡维护礼制,维护贵族世袭的权力。

这一点,一直被法家所诟病。

韩非兴奋地讲着,毫不掩饰地批评,丝毫不顾及高景的儒家身份,甚至忘了自己也出身于儒家。

高景没有反驳,只是静静地听着。

等韩非说完后,高景叹了口气,道:“孔子曾经自嘲,说自己被人赶得像‘丧家之犬’……你说,如果孔子在打破知识垄断后,又打破贵族世袭的地位

他还能活吗?”

韩非一时语塞,说不出话来。

“所以啊,不要把孔夫子看得太过神圣!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,法家不是也打破了‘贵族世袭’吗?”

高景摇摇头,将手中的竹简放下,道:“就像你现在这样,你觉得‘法’是什么?或者说‘法’的最终目的是什么?只是为了让人畏惧吗?”

韩非沉默不语。

高景继续说道:“管仲曾经说过,商人日夜赶路,千里不觉远,是因为有利益在前;打渔的人不怕危险,逆流而上,百里也不在意,也是为了追求渔利。”

他认为“法”的本质,是基于“好利恶害”的人性,建立新的稳定秩序。

商君卫鞅也表达了他的看法:人生有好恶,所以民众可以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