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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限与合同期限的关系:别让“免费体验”变成“长期绑定”

发布时间:2026-01-20 23:01:04 阅读:280 次

搬家刚安顿好,就接到物业电话说小区净水器正在做“7天免费试用”,装上后觉得方便,就没太在意。一个月后收到账单才反应过来——当初签的不是“试用协议”,而是“试用期满自动转为3年服务合同”。这种情况你遇到过吗?

试用期≠白用,它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

很多人以为“试用”就是先用用看,不满意随时退。可现实中,不少商家把试用期直接嵌入正式合同里。比如你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健身房会员协议,里面写明“前15天为试用期”,这15天并不是独立存在的,它已经算进两年合同期里了。

换句话说,试用期一旦开始,合同期也就同步启动了。哪怕你第10天决定退出,也可能要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或服务占用费。

警惕“自动转正”条款

最常见的话术是:“不满意随时可退”“7天无理由取消”。但翻到底部小字才发现,必须“在试用期结束前48小时书面通知”,否则“视为同意签署全年合同”。

这种设计就像收纳箱里的暗格——表面整齐,打开才发现藏着一堆没整理完的东西。建议所有带试用的服务,当天就设个手机提醒,在到期前两三天确认是否续用,并保留取消记录。

合同写清楚,才能避免被“套牢”

签任何带试用的服务前,盯紧三个点:

  • 试用期是否计入合同期?
  • 如何取消?有没有提前通知时限?
  •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,要不要赔钱?

最好让对方把关键条款发文字版,比如微信留言或邮件确认。口头承诺靠不住,就像你以为抽屉拉干净了,结果一拉到底发现积着灰。

例子比条文更清楚

小张租房子时,房东送了一台空气净化器,说是“三个月内随便用”。结果第四个月开始扣电费+设备租金。查合同才发现有一行写着:“试用满30日未归还,则视为租赁生效,期限24个月。”

他本以为“不用就还回去”,但没留证据证明自己提出过归还。最后花了三百块才把机器脱手。

怎么保护自己?

下次遇到“免费试用”,不妨像整理衣柜一样:分门别类、留下标签、设定期限。

可以这样做:

  1. 拍照留存协议全文,重点标记试用和自动续期条款;
  2. 设置日历提醒,在试用结束前完成决策;
  3. 取消服务时,用微信或邮件发一句话:“本人于X月X日终止XX服务试用,请勿自动续签。”

生活里的很多麻烦,其实都藏在“我以为”三个字里。把试用和合同的关系理清,就像定期清理过期物品,腾出来的不只是空间,还有安心。